广东丽景律师事务所

广东广东丽景律师事务所与广东江山宏律师事务所合并公告

日期:2013-05-15 11:20:51

本着将律师事务所做大做强,使律师事务所走向规模化、专业化和品牌化的理念,广东广东丽景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号:24403200710019173)与广东江山宏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号:24403199810344401)决定合并,现将合并事项公告如下:

1、合并后,律所名称为广东广东丽景律师事务所,住所为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3037号金中环商务大厦42楼;

2、合并后,原广东江山宏律师事务所的财产和债权债务、业务资质全部由新所广东广东丽景律师事务所承接;原广东江山宏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及工作人员全部转入新所广东广东丽景律师事务所;原广东江山宏律师事务所的所有业务亦由新所广东广东丽景律师事务所承接继续办理。原广东江山宏律师事务所签订的所有合同的主体自然变更为广东广东丽景律师事务所,合同中属于广东江山宏律师事务所的权利义务亦由新所广东广东丽景律师事务所享有和承担。      

3、共同选举刘振芳为广东广东丽景律师事务所永久名誉主任,陈峻峰为主任,黄文开为副主任。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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