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丽景律师事务所

二零零七年大事记

日期:2013年2月18日 10:37

二零零七年大事记

 

3月23日


广东广东丽景律师事务所成立。


广东广东丽景律师事务所刘芳律师被深圳市司法局授予:司法行政系统法律服务工作先进个人;


4月24日


深圳市富电康柴油发电机有限公司聘请我所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5月15日


深圳市南士股份有限公司聘请我所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5月24日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分行与广东广东丽景律师事务所签订个人逾期贷款催收委托代理合同;


6月13日


深圳市黄金珠宝首饰行业协会委托我所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6月28日


聚才实业(深圳)有限公司、惠州市建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聘请我所律所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6月29日。


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聘请广东广东丽景律师事务所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8月12日


深圳市钩帝进出口贸易公司委托我所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8月31日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分行与广东广东丽景律师事务所签订个人逾期贷款催收委托代理合同;


9月4日


深圳广播电台942生活频道逢周多次邀请我所律师主讲“百法百众”节目。其中包括《劳动法》、《婚姻法》等专题;


10月18日


我所刘芳律师当选为广东省律师协会第八届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


10月21日


深圳市宝安区将石立讯电子厂、立讯精密工业(深圳)有限公司、协创立科数码电子(深圳)有限公司、协创精密工业(深圳)有限公司委托我所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11月12日


深圳市添迅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委托我所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12月11日


深圳市东泰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委托我所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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