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很多朋友,尤其年轻点的朋友,看《水饺皇后》的时候都会有这个疑问——在香港那么苦,为什么不回家?一句话就能说明白:
如果回老家,五口人不但要吃糠咽菜,还要被戳脊梁骨。
重点还是物质条件没保障。
电影一开始,1977年,臧健和家里的物质条件非常好。
无论住的房子,家里的陈设,穿的衣服,还有两个女儿蓓蓓蓬蓬从小吃到大的姥姥的饺子……
1977年啊,坐标鲁中地区,我的叔父辈回忆说,青黄不接的时候还要去公家的树林里偷嫩树叶回家做小豆腐吃呢。
剧情中臧健和是个护士(也可能是护工),臧健和的妹妹臧健平工作不详,老太太臧毓敏早年间是从日照(一说诸城)要饭来青岛的,这种背景,这种生活条件,结论很明确了:
臧家的物质条件全靠渣男丈夫黄汉州给打钱。
黄汉州要接臧健和和蓓蓓、蓬蓬去泰国生活,臧健平满脸不高兴,她当然是舍不得姐姐的。但还有一种可能性,姐姐带两个外甥女走了以后,她就蹭不上泰国寄来的生活费和抚养费了。
我们可以大致这么算:假设黄汉州按泰国富人生活费的标准给臧健和打钱。
祖孙三代,5口人花臧健和母女3口人的生活费,平均每个人是60%的泰国富人待遇。
臧健和到泰国生活以后,她就很难再抠出1.2个泰国富人的生活费打给娘家了。
臧健和到了罗湖(陆港口岸),和黄汉州决裂,决定留在香港。
这时候臧健和身上是一分钱没有了。
黄汉州的套路很深,之前的四年,给生活费的标准就是吃得饱、吃得好,但是也攒不出什么。之前臧健和充满对爱情的幻想,也没考虑攒钱应对危机。所以这时候的臧健和,身上甚至没有回青岛的路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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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去红姐那里租房,房租是欠着的。她买小推车的时候卖掉金戒指还不够。她拼命打工,打三份工,这几个细节都能佐证。
她这么拼,既要保障母女三人在香港的生活,也要隐瞒自己和黄汉州决裂的事情,继续给母亲和妹妹打钱,维护她们相对高的物质生活水平。
1977年,臧健和在香港可以拼命打三份工,一份洗盘子每月600港币,另外两份工作,打胰岛素和擦电车,都算钟点工,算她每个月赚1000港币吧。
后来臧姑娘摆摊卖水饺,两块钱一碗,一天能卖个上百碗的样子,就算她一天收入200块,利润按40%算,一天挣80港币,一个月能挣2400港币了。
再后来,臧姑娘在家里专心搞冷冻水饺,不用出去摆摊了,说明新的经营模式肯定比摆摊挣的更多吧!
1977年山东普通工人的工资是几十块钱一个月,网上能够找到的准确资料不多,我这有个工资单,1977年的2月一位工人工资单,应发41.80元,实发27.95元。
那时候港币对人民币汇率有了解的可以给指点一下。一边是一个月2000多,还有做大做强的机会,一边是一个月几十块,还不一定能找到工作……
臧姑娘是挺累,但这个收入水平,留在香港是唯一解。
电影是电影,原型故事是故事。
好的原型故事,值得细琢磨一番。返回搜狐,查看更多